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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安法規要求
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相關規定
發佈日期 :
2024-04-18
計網中心首頁 > 資安資訊 > 置頂[依行政院規定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相關原則-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若不符合規定者,將不予核銷] 以下將自動轉向該網頁
附件一-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pdf
附件二-院授數資安字第1121000202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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