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計網中心整理歷年遺失物品處理措施

主旨:計網中心整理99年至113年未認領拾得遺失物品(如說明三),該遺失物所有人請於114年9月30日前至兩校區領取地點領取,期限屆滿後未領取之遺失物品將進行資源回收或移交誠實商店義賣處理,特此公告召領。

說明:

一、兩校區遺失物品領取地點如下:

       (一)民生校區五育樓地下一樓行政組辦公室(電話21102 )。

       (二)屏商校區圖資大樓八樓計網中心辦公室(電話21105)。

二、所有人領取遺失物品應出示可供查明身分之證件正本,經確認無誤並簽章後,予以返還。

三、遺失物清冊及照片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RiD-Wn5oeGihI-Y2E0JVIaAHe5NWaLA?usp=sharing

                       計  網  中  心  啟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