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推動數據公益費用減免適用原則
附件為來函及「推動數據公益費用減免適用原則」。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30日臺教資通字第1130055117號函辦理,供本校各單位有需要時參考。
來文.PDF
附件1.pdf
推動數據公益費用減免適用原則.pdf